《澳洲拓殖记》简介 《澳洲拓殖记》包含英国人沃特金·坦奇所写的《植物学湾远征亲历记》和《杰克逊港殖民全记录》两本书,第一本书初版于1789年,第二本初版于1793年。这两本书记述了英国向澳大利亚殖民的“第一舰队”航行过程及到达澳大利亚后头4年在悉尼的殖民拓展情况。作者依据他本人亲历及转引他本人的日记而写成两本书,叙述真实、严谨,现场感很强,叙述依照时间先后顺序,引人入胜。两本书故事连贯,并不重复。
(接上期) 我们在外面待了3天以后,带着这些令人愉快地发现,回到罗斯希尔营区。我们所经过的那些地方都比较平坦,除了河边地带,地上的灌木较少。那个地区的树和悉尼附近的树一模一样。其中那些地方草长得很高很茂盛,有些地方根本没长草。那里的土质有多种,多数地方是硬的干旱的黏土,覆盖着一层小鹅卵石;其余则是一种松软肥沃的土。但是,河两边却都毫无例外地是粗糙贫瘠的沙地。我们对土地的观察不是很充分,特别是我的观察更少,因为一路上要拿着罗盘测方向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,如果那里的土地适用于耕种的话。地表上倒没有太多障碍,只要把妨碍耕种的树砍倒、烧掉就行了。
总督给这条河起的名字是“内皮恩”。我们开始碰到这条河的位置离海边大约39英里,方向几乎是在罗斯希尔的正西。
9月份,我们队植物学湾作了一次考察。我,还有几位军官参与了那次考察。我们连续在那个港湾作了9天的考察,在这期间,围绕海岸线的30多英里范围内各个部位的相对位置被亨特船长确定下来,并画在纸上。
这样,我对植物学湾有了一个完整的概念,并且能够准确地说出他的具体位置——这个地方经常成为我们谈论的话题,也是经常能勾起我们会议的一个地方。既然关于它的位置的意见统一了,那么,我将逐字逐句转录我在从考察返回营区途中所写的一段日记:“我们一致认为,如果不是库克先生在他的航海日记中对植物学湾的描述(包括其经度和纬度)是那么准确地话,我们绝对认为那些曾经描绘过这附近地区的人从来都没来过这里。(译者注:坦奇感慨那些人描绘的情况和他看到的相差太远。)在港湾的两侧,超过30英里长的海湾上,我们发现的能够耕作的土地不足200英亩。”
1789年9月。不是所有的注意力都能用来探查港湾、土地以求有新的发现。我们内部的平静依然是更为重要的。遏制劫掠之风的侵袭,同时给城市勤勉的劳动者以应有的回报,这已经成为一件最值得重视的事情。现在这里每天晚上都发生劫案。
很多权宜之计都用上了,总督最后决定从囚犯中挑选若干相对最为公正的人来守夜,以保全公共和私人的财产。还做出了一个守夜人的规则,我记录在下面——因为这是我们这个殖民地的第一个治安条例,而且是在如此特别的背景下制定的,所以应该还是有点意思的:
一、守夜人由12个人组成,分为四个小组,被指派和授权通宵巡逻;察看确定有必要之处,及时发现重罪、非法侵入、轻罪等任何不法行为;进入可疑棚屋和公寓,或采取其它权宜之计,抓捕或提审任何嫌疑之人或人们。
二、囚犯居住的地方,按照以下方式分区和编号,河东边以及公共农场内的囚犯棚屋为第一小区;砖窑和砖窑附近各私人农场内分散的囚犯棚屋为第二小区;河的西岸直到男囚犯和女囚犯分界线的囚犯棚屋,为第三小区;分界线起至医院的棚屋,及从医院到天文站的棚屋,为第四小区。
三、上述每一小区或区特别安排一个人负责检查,此人需记住这一区域每一个人准确住处及其职业,社会关系和交往情况,方为合格。
四、查实倒卖或以物易物交换他们的被褥或给养的囚犯,以及嗜好以上述物品赌博的囚犯,上报军法官。
五、凡发现士兵在归营鼓敲过之后仍未归营,或发现有士兵在囚犯棚屋中,即行阻滞,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最为靠近的哨所。
六、任何人在夜间遭抢劫,应立即将情况报告该区守夜人,守夜人在接受报案时,要用最有效的办法记下罪犯或罪犯们的特征,以便将他们绳之以法。
七、每个区的守夜事务由一个指定的人指挥。所有的巡逻人都可能被赫伯特.基林突然抽查,守夜人须恪尽职守,行使上述职责,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概不得收取任何人的任何酬金、赏钱和奖励。他们亦不会于任何犯罪分子订立攻守同盟。但是他们的勤勉敬业和良好表现将得到总督的奖励。为此,他们的行为将受到有权支配他们的人的密切关注。
八、守夜人在归营鼓敲过之后立即出动,到次日早晨上工鼓敲过之后返回,并通过赫伯特.基林向军法官报告所有抢劫和轻罪等发案情况。巡逻人所要求的任何协助,经请求最为靠近的哨所的指挥官后,将都被给予;如有必要,亦可得到地方政府的协助,但须请求宪兵司令。
九、被指派从事这项义务的人,若有任何失职行为、将被依法严惩。
十、守夜人将有12个人组成。(待续) [size=18.018px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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